沁县交警发布儿童事故案例 教育儿童安全出行
黄河新闻网长治讯(通讯员 李宏岩)"六一"节来临之际,山西省沁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结合近几年涉及未成年人的交通事故典型案例,通过入校送教、光盘制作播放、发布微博微信等方式,向广大学生家长送安全,让儿童注意交通安全,远离交通事故。
上学不乘坐电动三轮车
案例:2015年3月14日,沁县某乡小学三年级学生张某乘坐一辆电动三轮车放学回家,行至离家300米处的一个转弯处,因三轮车转弯过急发生侧翻,将张某抛出车外,摔在路边沟底致张某多处骨折,落下终身残疾。
提醒:三轮电动车车身轻,稳定性不可靠,车身单薄,驾驶人一般都未经安全培训,且车辆未经国家产品合格公告。
不将孩子单独留在车内
案例:2015年10月27日中午,湖南省湘潭市一名4岁男童被父母遗忘在车内长达5个多小时,最后发现时孩子已经死亡。经调查,车内温度过高是导致男孩窒息死亡的重要原因。
提醒:家长外出时千万不要将孩子单独留在车内,特别是炎热夏天。
家长应按时接送孩子,孩子也不要乱跑
案例:2014年10月的一个下午放学,沁县某小学二年级学生王某放学后发现家长没来接自己,心急气恼之下冲过马路去找妈妈,结果刚跑过公路一半就被一辆疾驶而来的摩托车撞倒在路上,幸亏抢救及时,孩子脱离危险。
提醒:孩子放学,当父母或其他接送人员未到时千万要耐心等待,切莫一时气急乱闯公路,同时家长也应按时接送孩子。
责任编辑:王吉 (FJ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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